根據《宿城區(qū)2026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就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資格復審時間
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 9:00-12:00,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宿城區(qū)政府大樓二樓230辦公室(宿遷市宿城區(qū)成子湖路1號)。
三、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見附件)。
四、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其他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1個工作日內無法聯系或者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公告和報考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yè)生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生證;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未完成學歷認證的2026年畢業(yè)人員,可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3.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畢業(yè)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考生須提供未繳納社明;畢業(yè)后有過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期間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考生,還須提供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個人近半年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4.“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xiāng)村振興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和社保繳納證明。
5.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含非在編教師)還須提供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還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事業(yè)單位人員還須提供《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還須提供退役證書。
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和《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組織、人社部門審核。
9.異議處理。經組織、人社部門現場審查,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組織、人社部門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忌鸁o異議的,組織、人社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低于合格線不遞補),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組織、人社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考生有異議的,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組織、人社部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同意資格復審結果。
10.面試繳費。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及面試時間,將在宿城區(qū)人民政府網(宿城在線)www.sqsc.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考生未及時關注宿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造成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0527—8296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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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區(qū)2026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宿城區(qū)委組織部 宿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6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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